黨風廉政建設信息與動態(2022年第10期)
2022年11月03日 10:45本期話題:國企招標、 采購領域廉潔風險防控
【編者按】國企的招標、采購工作涉及面廣、資金量大、審批權力集中、與企業外部關聯多、誘導因素復雜,是廉潔經營的重要風險點。本期,我們圍繞國企及事業單位的招投標、采購領域廉潔風險,重點梳理相關典型案例,供大家學習鏡鑒。
識破利用采購權貪腐的 39 種伎倆
1、 收受好處,擅自將親屬、近關系朋友供應商、分包商、租賃商列入公司合格名冊,使其享有在公司采購分包招投標中優先投標資格。
2、 逃避競爭性招標, 采取直接議標或者少于 3 家進行采購分包,照顧親屬、 朋友, 收受賄賂。
3、 通過評標標準舞弊, 針對親屬、 近關系供應商、 分包商、 租賃商特點量體裁衣來確定評標標準, 照顧關系方中標。
4、 收受賄賂,在投標人資格審查中,將親屬、 近關系供應商、 分包商、 租賃商確定為投標人,為圍標、 陪標創造條件。
5、 貪污侵占材料采購、 加工回扣和好處費。
6、 直接接受供應商采購回扣。
7、 越權采購材料收受回扣。
8、 找設計院更改圖紙。
9、 以簽合同為要挾吃拿卡要。
10、 在材料采購、 定價工作過程中收受賄賂。
11、 領導人員購買設備租給本單位租賃使用而謀利。
12、 以包代管, 引起分包商材料款連帶支付責任, 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。
13、 內部集資采購原材料倒賣給自管項目謀取價差。
14、 個人購買鋼管向公司內部項目租賃。
15、 利用采購, 開虛假發票和陰陽發票, 重復報賬等冒領公款。
16、 利用采購、 分包, 與供應商、 分包商內外勾結斂財。
17、 以既付租金又購買的方式, 個人占有設備資產。
18、 分包招標走形式, 中標單位內定。
19、 在近親、 朋友中選擇供應商、 分包商。
20、 材料和財務勾結, 開虛假采購發票報銷, 侵占公款。
21、 各崗位人員各自采購, 收取供應商采購回扣或者賄賂。
22、 不按照采購招標程序采購和分包。
23、 采購分包不簽訂分包合同。
24、 給親屬關系分包工程。
25、 變工程項目為個人承包。
26、 不按照程序嚴格執行招標,超高價簽訂采購、 分包合同。
27、 不按照公司租賃制度和合同管理規定, 不經過盡職審查調查,不簽合同, 與外單位形成實質租賃關系, 導致公司資產損失。
28、 收受設備供應商、 分包商賄賂, 為他們謀取利益提供方便。
29、 以解決經營費用為由, 簽訂虛假分包合同。
30、 收受材料商、 分包商賄賂, 為他們謀取利益( 調高價格) 。
31、 擅自增加、 變更采購、 分包合同內容。
32、 干預招標采購, 與外協作單位串通謀取利益。
33、 違反采購招標回避制度, 確定采購、 分包對象。
34、 私自簽訂采購協議。
35、 私自招攬分包方。
36、 私自增加分包內容或提高分包價格。
37、 盲目采購, 材料價格虛高。
38、 向材料商借款。
39、 確定指定的廢舊物資收購方。